Ⅰ.考试性质与目的
文科基础是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科目中的指定选考科目,考查报考文科类专业考生所需具备的基础。目的是发挥高考对中学课程开设的指引作用,检查考生掌握相关的人文科学知识和基本的自然科学知识的程度,以及达到共同基础要求的水平。
Ⅱ. 考试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03年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实验)》、《普通高中历史课程标准(实验)》、《普通高中地理课程标准(实验)》、《普通高中物理课程标准(实验)》、《普通高中化学课程标准(实验)》、《普通高中生物课程标准(实验)》以及《广东省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普通高考改革方案》,考试范围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生物等学科课程标准的必修课程内容,物理学科课程标准的共同必修模块物理1、物理2和选修1-1模块,化学学科课程标准必修课程的化学1、化学2和选修课程的化学与生活模块的内容。
Ⅲ.命题指导思想
文科基础考试体现普通高中新课程设置共同基础要求的理念,主要考查考生对课程标准中要求的共同基础的掌握程度,突出考查“应知应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引导考生培养基本的人文素养与科学素养。
命题以《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科基础考试说明(广东卷)》为
依据,适应使用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初审通过的各版本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的考生。
Ⅳ.考试目标与要求
文科基础考查的目标与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了解社会科学的基本概念和原理,认识社会现象的本质及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
2.了解自然科学的基本概念、定律和原理,了解基本的实验原理、实验方法和步骤。
3.关注社会科学的发展,了解社会发展的热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