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绥化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
化学学科考试说明
一、指导思想
初中毕业化学学业考试是依据《全日制义务教育化学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简称《化学课程标准》)进行的义务教育阶段化学学科的终结性考试,是衡量初中毕业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普通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初中毕业化学学业考试应以课程改革的基本理念为指导思想,结合我市学生的实际情况,为推进我市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起到良好的导向作用。试题要积极探索新课程的评价方式,体现新课程的评价理念。既注重考查学生知识技能的掌握程度,又注重评价学生的科学探究和实践能力,同时注重学生在情感态度价值观方面的发展。在整合三维目标全面考察的基础上,注意试题的基础性、探究性、开放性、应用性、教育性、人文性,坚决杜绝偏题、怪题。
二、命题范围与原则
(一)、范围
初中化学的考试范围,以《全日制义务教育化学课程标准》(实验稿)、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化学》(九年级上、下两册) 为命题依据,通过对化学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方面综合考查培养未来公民的科学素养,考查学生的认知性学习目标、技能性学习目标、体验性学习目标的整体水平。
(二)、原则
以课改教材为依据,严格按照《全日制义务教育化学课程标准》(试验稿) 全面考查初中化学学科的学业水平、应用能力。题型保持相对稳定,力求稳中有新,对实施课程改革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试题要有利于素质教育的实施,有利于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有利于减轻学生的学习负担;力求稳中有变,逐步适应课程改革的思想和要求,适当增加开放性试题;力求与生产、生活实际相联系。试题应体现下面几个特点:
(1)关注双基考核,体现能力立意;
(2)关注生产生活,突出实践体验;
(3)关注能力测试,基于实际问题;
(4)关注学习过程,注重学习方法;
(5)突出创新开放,确保科学严谨。
三、考试内容与要求
根据《全日制义务教育化学化学课程标准》的要求,化学学科学业考试的考查内容包括“身边的化学物质”、“物质构成的奥秘”、“物质的化学反应”、“化学和社会发展”四个方面。下面对各部分所包含的考试内容及要求具体说明如下:
(一)基本概念和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