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201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纲要
化 学
Ⅰ.命题指导思想
一、命题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全日制义务教育化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和济南市教育局颁布的《济南市2016年初中学生毕业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意见》(济教办字〔2016〕7号)。
二、命题以能力测试为主导,着重考查考生对初中化学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重视理论联系实际,注重考查考生的基本科学素养。
三、命题突出体现新课程理念,立足三维目标的考查,结合我市大部分学校化学教学实际,试题保持相对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四、命题力求科学、准确、公平、规范,试卷应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
Ⅱ.考试内容及要求
一、能力要求
1.接收、收集、整合和迁移化学信息的能力
(1)对初中化学课程标准要求的重要基础知识能够正确复述、辨认,并能融会贯通。
(2)能够通过对实际事物、实际现象以及对自然界、社会、生产生活中的化学现象观察,获取有关感性认识和印象,并进行吸收、初步加工、有序存储。
(3)能够从试题提供的新信息中,准确地提取实质性内容,并与已有知识整合,重组为新的知识网。
2.分析化学问题和解决(解答)化学问题的能力
(1)将实际问题分解,运用相关知识,用变化与联系的观点分析化学现象,采用分析、综合的方法解决一些简单的化学问题。
(2)能将分析解决问题的过程和方法,用正确的化学用语、化学术语、化学语言表达出来,并能对分析、解决问题过程的某些事项细节做出合理的解释。
3.化学实验与探究的能力
(1)了解并初步实践化学实验研究的一般过程,掌握化学实验的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
(2)在解决简单化学问题的过程中,运用科学的方法,初步了解化学变化的规律,并对化学现象和化学原理做出科学、合理的说明。
(3)在进行实验探究的基础上,对有关化学问题作出合理的推理和解释。
二、考试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