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化学教学要求(征求意见稿)
(必修1、2)
一、必修课程教学要求
课程目标
1. 学习常见的化学物质,初步认识物质的微观结构,知道化学反应的一般原理,了解它们在生产、生活和化学科学研究中的应用。
2. 学习必要的化学实验技能,体验和了解化学科学研究的一般过程和方法,认识实验在化学学习和研究中的重要作用。
3. 正确认识科学、技术与社会的相互关系,能运用所学知识解释生产、生活中的化学现象,解决与化学有关的一些实际问题,初步树立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思想。
化学1
主题1 认识化学科学
内容标准 |
教学要求 |
目标水平 |
教学建议 |
1.知道化学科学的主要研究对象,了解20世纪化学发展的基本特征和21世纪化学的发展趋势。 |
1.知道化学科学的主要研究对象。 |
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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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了解20世纪化学发展的基本特征和21世纪化学的发展趋势。 |
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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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知道化学是在分子层次上认识物质和合成新物质的一门科学;了解物质的组成、结构和性质的关系;认识化学变化的本质。 |
3.知道化学是在分子层次上认识物质和合成新物质的一门科学。 |
知道 |
关于原子结构只要知道原子的构成,原子核外电子的排布和原子核外电子的运动状态暂不作要求,相关内容见《化学2》主题1和选修模块《物质结构与性质》主题1。 |
4.了解物质的组成、结构与性质的关系。 |
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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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认识化学变化的本质。 |
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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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认识摩尔是物质的量的基本单位,能用于进行简单的化学计算,体会定量研究的方法对研究和学习化学的重要作用。 |
6.认识“物质的量”是描述微观粒子集体的一个物理量,摩尔是物质的量的基本单位。 |
了解 |
阿伏加德罗定律的推论、气体的相对分子质量暂不作要求,相关内容将在选修模块中学习(见《有机化学基础》主题1内容标准第1点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