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201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说明
Ⅰ.考试的指导思想
⒈ 有利于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⒉ 有利于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生动、活泼、主动学习,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
⒊ 有利于指导中小学教学,巩固九年义务教育成果;
⒋ 有利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和发展学校优质教育;
⒌ 有利于为学生的终身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础;
⒍ 有利于推进新课程改革;
⒎ 有利于初中与高中教学的衔接,保持教育教学的可持续发展。
Ⅱ.考试性质
佛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是体现佛山教育实际的选拔性考试。因此,考试应该有适当的难度和必要的区分度,并且有一定的信度、效度。
一、考 试 依 据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订的《全日制义务教育化学课程标准(实验稿)》、 广东省考试院制订的《广东省2010年初中毕业生化学学科学业考试大纲》、佛山市教育局制订的《佛山市2010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说明(化学科)》以及和现行教材为依据,并结合我市九年义务教育化学学科的教学实际。
二、考 试 要 求
考试凸显《全日制义务教育化学课程标准(实验)》中三个维度的考核,促进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一)对化学学习能力的要求
1、化学实验与探究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