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文件
琼教中招〔2012〕3号
海南省教育厅
关于印发《2012年海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考查)各学科考试说明》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厅直属中学:
现将《2012年海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考查)各学科考试说明》印发给你们,请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及时转发至辖区内有关学校(含民办),供学校教学参考。
二○一二年三月九日
主题词:教育 初中毕业生△ 考试 通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高校附属中学。
海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2年3月9日印发
校对:龙官吾 打印:王 腾 (共印6份)
2012年海南省初中毕业生
学业水平考试(考查)各学科考试说明
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考查)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是衡量义务教育质量的重要依据。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考查)成绩既可作为学生毕业的主要依据,又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考查)依据是:《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和进一步完善中考改革的意见》(教基〔2008〕6号)的有关精神以及我省的实际。基本原则是:有利于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体现九年义务教育的性质,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有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利于全省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的均衡发展。
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和体育(体育学科考试另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查科目为生物、地理、理化实验操作技能。其中物理与化学合场分卷,政治与历史合场分卷开卷,生物与地理合场分卷。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或考查)实行全省统一命题。命题原则:导向正确,重视基础,强调能力,科学规范。命题范围和要求:以教育部颁发的各学科课程标准规定的必学内容和要求为依据。试题坚持以学生为本的价值取向,在考查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同时,以能力测试为主导,注重体现科学态度与人文精神,注重对学生思维方式、科学素养的考查,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科学发展和学生生活的联系,增强试题的实践性、开放性和综合性。重视试题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在稳定整卷难度的前提下,控制试卷长度,保持适当题量,保持合理的区分度,保证学生有充分的思考时间。在考试内容中,英语听力、理化实验要占一定比例。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或考查)各学科试题分容易题、中等题和较难题三个档次,这3档试题所占分值之比约为7:2:1。全卷试题总难度控制在0.60左右。
具体各学科考试说明如下:
语文科
一、考试目标和要求
以全面考查学生的语文素养为宗旨,既考查学生的知识水平和能力水平,又关注学生的学习过程与方法,以及在情感态度价值观方面的状况。引导学生正确理解和运用祖国语文,丰富语言积累,培养语感,发展思维,提高审美情趣,培养实践和运用能力,促进学生主动、和谐地发展;科学地测评初中毕业生在语文学科所达到的水平,促进学生语文素养的形成与发展。
二、命题范围和内容
以教育部颁发的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课程目标”中“阶段目标”“第四学段”提出的目标要求为准。考试内容包括识字与写字、阅读、写作、口语交际和综合性学习等。默写内容为课程标准附录一《关于优秀诗文背诵推荐篇目的建议》7-9年级50篇。
三、考试方式
采用闭卷笔答考试方式,考试时间120分钟。
四、试卷结构
(一)全卷总分1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