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试管:(1)用作少量试剂的反应容器,在常温或加热时使用。(2)有时也用于收集少量气体,作简易发生器,或作洗气瓶。
注意事项:(1)加热前外壁无水滴,最大盛液小于试管容积的1/3。(2)加热后不能骤冷,防止炸裂。
2.试管夹:用于夹持试管加热。
注意事项:(1)使用试管夹时,应手握长柄,用大拇指对短柄施加压力,控制试管夹的或松开。(2)加热时,不要烧坏试管夹。试管应从底部套入管夹,夹在试管的中上部。
3.玻璃棒:(1)搅拌溶液,防止局部温度过高造成液体飞溅,或加快溶解,或加快反应速率。(2)使固体或溶液混合均匀。(3)溶解、过滤时用作引流。(4)用于蘸取少量溶液,用以检验溶液的性质。
注意事项:每次实验后必须洗净玻璃棒,防止沾污试剂。
4.胶头滴管:用于吸取和滴加少量液体(滴瓶用于盛放液体药品)。
注意事项:(1)液体不要吸入胶帽内,以免药液腐蚀胶帽。(2)用过后应立即洗净,再去吸取其他药品。(3)滴加时不得伸入容器内,不得与反应器接触。(4)取液体时直立平移。(5)使用滴管滴液体时,滴管尖端接近反应器附近。
5.酒精灯:用作热源。灯焰分为焰心、内焰、外焰三个部分。
注意事项:(1)酒精量不超过容积的2/3,不少于1/3。(2)点燃时用火柴,严禁对接点火。(3)严禁向燃着的酒精灯里添加酒精。(4)加热时用灯的外焰。熄灭时用灯帽盖灭。
6.烧杯:用作配制溶液和较大量试剂的反应容器,在常温或加热时使用。
注意事项:(1)加热时应放置在石棉网上,使之受热均匀。(2)加热前外壁无水滴。(3)配制溶液时,所盛溶液为容积的1/2为最佳。
7.量筒:量度液体的体积。
注意事项:(1)不能用量筒配制溶液或进行化学反应。(2)不能加热,也不能盛装热溶液以免炸裂(3)量取液体时应在室温下时行。(4)读数时,视线应与凹液面最低点水平相切。(5)量取已知体积的液体,应选择比已知体积稍大的量筒,否则会造成误差过大。如量取15mL的液体,应选用容量为20mL的量筒,不能选用容量为50mL或100mL的量筒。
8.集气瓶:用作收集或贮存少量气体。
注意事项:(1)用作收集气体时,使用前磨砂玻璃片与瓶口都应均匀薄涂一层凡士林。磨砂玻璃片应紧贴瓶口推、拉,以完成开、闭操作。(2)集满气体待用时,有两种放置方式,即气体密度比空气大的,瓶口应向上,反之则向下。(3)集气瓶不能加热。进行某些实验时,瓶底还应铺一层细砂或盛少量水,以免高温固体生成物溅落瓶底使集气瓶炸裂。
9.托盘天平:称量固体药品及其他物质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