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普通高中新课程2009届高三毕业班
化学学科教学建议
为了更好地服务和指导我省高三毕业班化学教学工作,实现高中化学新课程教学与新高考的顺利衔接,在深入研究教育部《普通高中化学课程标准(实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课程标准试验版)》(2007~2008年),分析普通高中化学新课程、新高考的特点和要求以及我省高中毕业班教学实际状况的基础上,提出化学学科高三毕业班教学建议,供化学教师、教研员参考。
一、教学现状分析
(一)实施高中化学新课程以来取得的成效
1.领会新课程理念,转变教育教学观念
省教育厅为我省顺利实施高中新课程做了充分准备,从2005年开始至今,组织了四次大规模的省级师资培训(通识培训、课标培训),并要求市、县、校三级开展广泛的师资培训。经过认真学习、研讨,我省普通高中化学教师教育、教学观念发生了变化,大多数化学教师能够领会新课程理念,在教学实践中自觉运用新的课程观、教学观、学生观、教师观和评价观。
2.把握课程标准,实现教学的平稳过渡
进入新课程伊始,化学教师普遍感觉难以把握《课程标准》的要求,无法准确处理《课程标准》与教材的关系,教学处于茫然、无序状态。省教育厅及时要求省普教室根据课程标准,吸取新课程先行实验省区的经验,针对我省具体情况,先后研制了《福建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化学学科教学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福建省普通高中新课程选修Ⅰ课程开设指导意见(试行)》、《福建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学要求(试行)》(以下简称《教学要求》)等纲领性教学文件。明确了我省高中化学新课程的教学方向,使化学教学逐渐走入正轨。尤其是《教学要求》的出台,为化学教师搭建了《课程标准》与教材之间关系的桥梁,帮助教师准确把握教学的深广度;《教学要求》中提出的有效教学建议,帮助教师选择适当的教学手段,为全面达成三维教学目标起到关键作用。目前,我省高中化学教学处于稳定、有序状态,教学质量有所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