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化学中的认知误区
唐 峰
(章丘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 山东 济南 25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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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长期的一线教学实践和教学调研活动中,发现有许多学生(包括部分教师),在化学学习(或教学)过程中,存在某些认知误区。主要表现在两大方面:一是概念(定义)模糊,多数情况属于个体认知上的偏差,少数情况则属于概念(定义)本身存在“先天不足”;二是对某些特例物质、特殊反应等考虑不周,往往以偏概全。
一、概念(定义)型
1、金属氧化物都是强电解质
“强电解质”是指在水溶液里能完全电离的电解质。离开“水溶液”这一前提,谈电解质的强弱没有任何意义。
绝大多数金属氧化物难溶于水,如Fe2O3、CuO、Al2O3等;部分能溶于水的氧化物都能与水发生反应生成对应的氢氧化物,如Na2O、CaO等,尽管生成的氢氧化物都可视为是强电解质,但已不是原来的氧化物。所以,不能将金属氧化物归类为强电解质。
2、“由两种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如果其中一种元素是氧,这样的化合物叫做氧化物”
有些物质尽管从形式上完全符合定义的内涵,但实质上并不能简单的归为“氧化物”系列,如Na2O2(H2O2)、KO2、RbO3、OF2等,都不能笼统的称作氧化物,而分别属于过氧化物、超氧化物、臭氧化物和氟化物。之所以产生这种似是而非模糊认识,与氧化物定义本身存在一定缺陷(或者说不够严谨)有直接关系。因此,应在氧化物的定义中附加“且氧元素的化合价为-2价”。
3、碳酸、一水合氨(氨水)等都具有挥发性
多数资料(包括教材),对某些物质的挥发性和不稳定性,在认定上不够严谨,容易产生误导。无论是旧版本还是新版本教材,在附录“部分酸、碱和盐的溶解性表(20℃)”中